本报南京讯(赵国圣 苏剑 记者薛庆元)开车去加油站加油,没想到两辆刚刚加完“油”的私家车,先后熄火在高速公路上。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汽车故障是因汽油掺水造成的,经过多方调解,加油站退还两位消费者油费,另外一次性赔偿两位车主各项损失1.8万元。
6月24日,江苏省兴化市的陈先生驾驶丰田锐志私家车,在某加油站加满97号汽油后,驶入高速不久车子突然熄火,无法启动,陈先生只能拨打电话求助。在等待拖车的同时,陈先生发现车前方100米处,停有一辆东风日产天籁也是突然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经向4S店咨询,怀疑是因汽油掺水引起的故障,而两人恰好先后都在这家加油站加过油。
两位车主将私家车拖至4S店后,便找到加油站理论,但是协商未果,陈先生遂向兴化工商局戴南分局进行了投诉。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消费维权人员进行调解。经鉴定,两辆车的进油管总分成、油泵、火花塞、滤芯等均出现严重的损坏。但双方对赔偿额度无法达成协议。
为此,戴南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一方面继续开展调解,另一方面开展现场取证。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由于连日暴雨,积水漫过其中存放97号汽油的油罐并渗入油罐中,油站负责人由于疏忽,将掺有大量雨水的97号汽油加入陈先生和赵先生的车中,引发了车辆故障。经工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加油站除退还油费外,另外一次性赔偿车辆维修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