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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经验谈
完善内外运行机制 拓展维权服务功能
——福建省工商局着力推动消费维权网络平台高效运行
作者:贾君


    ■本报记者 贾 君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系统在全面实现“一会两站”城乡100%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加强12315行政执法“四个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把推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效载体,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内外运行机制,拓展维权服务功能,扎实推动消费维权网络高效运行,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潘崇奎介绍说,自2008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完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年年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项目内容;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两次出台《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把消费维权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福建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又把“继续完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写入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为福建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提供有力政策支持。此外,福建省政府在下发的《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中,把各乡镇建立“一会两站”作为乡镇政府落实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的硬任务,并督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均已把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由社会治安综治协管员兼任“一会两站”联络员,并在综治考评标准中设置相应分值,促使各级政府将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并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潘崇奎介绍说,近年来,福建省工商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建设目标,扎实推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稳步规范发展。
  一是实行电子名录管理。为实时掌握全省“一会两站”建设和工作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福建省工商局自行开发了“一会两站”电子名录管理系统,系统模块包括机构建设管理、示范化建设管理、消费纠纷受理处置、公文流转、业务培训、监管信息发布、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实现与工商机关12315系统的信息互动,实现了“一会两站”建设各项工作有人管、有指导、可追溯、可查询。
  二是创示范立标杆。为了实现“示范带头、平衡推进、整体提高”的工作目标,福建省工商局制定了10项建设标准,先期重点建成300个基础较好、成效突出的示范站点,并将再建200个,以在全省形成500个具有标杆作用、消费维权工作得力的省级示范站点,带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是集聚工作合力。按照“一个平台运行、资源信息共享;多元诉调衔接,提高效力效能;目标考核推进,跟踪督察督办”的总体要求,建立由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级消保机构、12315机构和消委会各司其责、互通信息、协调联动的联席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合力。通过延伸12315信息系统网络端口,实现12315机构与“一会两站”的在线语音视频互通,“面对面”指导“一会两站”开展维权工作,使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在第一时间就能得到现场解答、指导和调处。同时,福建省工商局面向社会招募维护消费者权益志愿者,汇集社会各界力量主动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共招募较为固定的专家、学者、律师等维权志愿者共计1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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