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青少年宫变身民办学校被指公益性缺失
作者:胡军
图片


    北京市丰台区少年宫门口悬挂的各类牌匾
■本报首席记者 胡 军文/摄
  “第一次带孩子去少年宫,感觉跟我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在我的印象里,少年宫基本上都是免费的,是为了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孩子们都特别喜欢去玩。然而,现在进少年宫一看,其举办的兴趣班都收费了,跟市场上那些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没什么两样。”日前,北京市市民向先生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困惑:“国家不是强调少年宫、青少年宫等这些机构都是公益性的吗?”
  记者调查发现,时下在全国各地,许多人都有着与向先生同样的困惑:政府相关部门一再强调青少年宫之类的课外机构是公益性的,那为什么这些机构开的课程绝大多数都是收费的,而且收费标准并不比社会上其他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低呢?
青少年宫的公益性普遍变味
“某围棋选手创办的大师班围棋培训班课程每课时收费90元,每班收十来个孩子。少年宫的围棋培训班每课时收费25元,但每班收30来个孩子。此外,教材、作业等这些还要单独付费,”为孩子暑期学围棋多方咨询的北京家长何女士告诉记者:“实际上这样一对比,少年宫和那些社会上办的围棋班的花销差不了多少。我去看过,少年宫3本A4纸复印的简单教材,薄薄的,就收75元,成本估计最多不超过20元。”
  另据广州、深圳、哈尔滨、南昌、南京、青岛等地的市民反映,当地的青少年宫大多免费项目少,绝大多数项目均为收费课程,存在明显的变味现象。
  对于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场所的变化,深圳市民蔡女士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不解:“现在哪还有公益的呀,最多也就是打着公益的牌子。好像就科技馆里面有些展览是免费的,非常少,其他的项目都是收费的,整个是各种收费培训班的大杂烩,什么都有。”
  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哈尔滨市市民孟女士告诉记者,她小时候的少年宫全是免费的,一到周末,那里就是孩子们的天堂。而现在哈尔滨市的少年宫似乎都变了味,成了各种收费辅导班扎堆的培训基地,不仅公益项目成了稀少资源,而且还缺乏吸引力。在少年宫里,除了偶尔放映免费电影外,其余的音乐、美术、舞蹈等培训班都是收费的。不仅如此,少年宫还把一部分教室对外出租,让人十分不解。
  对各地青少年宫办兴趣班收费较高的做法,青岛市市民李先生表现出极为反感的态度:“少年宫是国家投资建设的,是公益性机构,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凭什么都要收费?有些课程需要一些成本,适当地收点费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直接参照社会上那些民办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吧。”
记者探访:变味的主角是各类兴趣培训班
  日前,为验证部分市民反映的情况,本报记者对北京市部分青少年宫进行了走访,结果发现确如市民们所说,多数青少年宫暑期均忙于开办各种收费的培训班,而真正公益性的免费项目却相当罕见。
  在北京市丰台区少年宫记者看到,大厅内摆放着几张收费培训班的招生工作台,工作人员正热情地向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孩子进行讲解。
  记者随机对现场咨询的一名家长进行了采访。这位家长说:“这里有儿童绘画、围棋、开发智力以及识字等兴趣班,都是按课时收费的。”
  记者:“老师有没有介绍免费的项目或课程什么的?”
  家长:“没有啊,免费的不就是外面那个露天游乐场嘛,还有就是走廊上挂的那些个画,其他只要是上课的,没听说有不要钱的。”
  记者:“围棋班是怎么收费的呢?有免费教的吗?”
  工作人员:“免费的?没有,都是按课时收费,大课班25元一课时。”
  随后,记者从该少年宫的官方网站上获取了招生简章,发现上面所列出的课程确实全部为收费课程,价格最高的是一对一上的琵琶课和钢琴课,每课时收费150元。
  在北京市的另一少年宫,记者遇到了正领着孩子来上培训班的郭先生,当记者问他这个少年宫是否有公益项目时,他说:“公益?没有。应该这么说比较准确:现在的青少年宫都是口号‘恨’公益,上课‘狠’收费!前面是恨,后来是狠。现在有哪个少年宫办兴趣班是不收钱的?市场经济了,都是比着社会上的培训机构来收的,有的可能相对要便宜点。但是,便宜也是应该的,因为这个场地是国家投资的,现成的,又不用付租金。”
  在采访中,北京市某知名少年宫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乒乓球教练告诉记者:“在少年宫任教的老师中,有一部分是有编制的,是国家财政拨款发工资的。但是,还有一部分是外面招聘进来的,有的培训课程甚至就是一些合作办学或培训机构的,这些被引进的课程都是要收钱的。再说了,哪个少年宫不惦记着创收,就那么点拨款的死工资,养不住人啊,只有多挣点钱,多发点工资、奖励才能留住人。”
回归公益性并非只是民意
那么目前全国各地的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等机构,其建设、归属以及运营情况又是怎样的?对此,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全国各地现有的青少年宫等单位均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运营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单位是事业单位,老师都是正规有事业编制的老师,工资是财政拨款的,按说应该必须是搞公益性教育的,除了那些确实比较特殊的培训课程外,其他的应该有一大部分是免费的才对,”对于多数青少年宫等机构主要从事收费培训的现状,南京市的老教师胡先生表示不解:“如果还收费的话,那就和普通中小学没有什么区别了,干脆也改成全日制的学校,直接把这一部分师资补充到中小学的一线教学队伍中不更好吗?既然国家定位是公益性机构,那就必须要做公益性的事情,而不能搞成创收的机构。”
  据了解,早在200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分体现其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对此,该文件特别强调要求,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在采访时记者发现,部分学生家长确实知晓上述《意见》,因此对绝大多数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变身收费培训机构的做法普遍持质疑态度。“就没人管吗?没人去查吗?我们家长有意见,到底该向谁反映,向哪儿投诉呢?”对于目前的现状,北京家长刘先生的疑问极具普通性:“相关《意见》里有明确的要求和禁令,我在网上查看到该《意见》,第八条中强调得很清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但是,事实上却没有不收费的,这不就相当于拿着财政拨发的工资,用政府投资的场地自己挣钱吗?”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教育培训】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青少年宫变身民办学校被指公益性缺失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