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从辽宁省教育部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以往只能到入学高校申办助学贷款的贫困生今年又增添了一条新途径——直接在家乡也可以申办助学贷款。有需要的大学生可在高校申请贷款与生源地申请贷款中任选其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该省教育厅去年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2010年考入该省高校的学生经核实,确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入学费用的学生要一律通过“绿色通道”,保证其入学。凡在该省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的阜蒙、彰武等17个县(市)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秋季该省全面增开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一些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和部分在校生都可在生源地直接申请贷款。该贷款是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贷款额度从1000元到6000元不等,还贷期限最长达14年。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申请范围是,辽宁省内已经拿到高校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二年级以下)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则有资格申请。但要求,其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要在学校开学前,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该贷款由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贷款的用途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贷款金额由所在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来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