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服务商要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作者:张磊


      本报讯(记者 张 磊)为规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发布了《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签署工作得到了发起单位及相关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截至7月18日,首批已有38家单位签署了《公约》。《公约》明确了互联网终端软件定义:由互联网企业向上网用户提供,并且可以下载、安装、运行在用户终端(包括移动终端)上,使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或者使用网络服务的各类应用软件,包括安全服务、浏览器、即时通讯、下载分享、图像处理、媒体播放、网络电视客户端、游戏娱乐等软件。
  根据这一定义,用户在电脑上使用的多数软件都包含在互联网终端软件中。《公约》将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作为重要条款明确列出。《公约》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使用和保存用户个人信息;终端软件安装、运行、升级、修改默认设置等,应当明确提示用户;不得替用户作出操作选择;不得以输入验证码或者多次确认等方式故意加大终端软件卸载难度。
  同时,《公约》还明确提出,禁止终端软件强制捆绑,禁止软件排斥和恶意拦截。强制捆绑是指功能独立的两款或者多款终端软件绑定在一起导致用户无法自主选择。恶意排斥是指某款终端软件在设计、安装、运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故意给其他合法终端软件设置障碍,妨碍用户安装或者使用其他合法终端软件。
  近几年,一些互联网企业想方设法争夺用户,消费者电脑成为这些终端软件企业之间明争暗斗之地。部分软件企业愚弄忽悠消费者,传播不实信息,在不断招揽扩大自己用户的同时,打压竞争对手,践踏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此次《公约》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对终端软件企业提出了明确倡议,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我国互联网行业公平竞争、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1 版:数字生活·热点】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服务商要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