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报道 8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救助处获悉,该省已于8月中旬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该机制的依据为8月12日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以各市(州)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低收入群众为对象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据悉,四川省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和今年春季学期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即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近期每人将获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100元;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将获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80元。各地根据自身财力下发此次补贴。补贴只能多于或等于该金额。
(刘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