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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入学 没地儿开证明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一居民楼的居民面临无基层组织管理困境
作者:付强 朱海


  ■付 强 本报记者 朱 海
  “多年来,计划生育、小孩入学、办理低保等手续和开证明都不道该找谁,要办点事真难呀!”日前,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南镇路170号居民楼的部分居民向本报江西记者站反映了他们的烦恼。据了解,该楼位于两个城中村之间,既未划归附近的村委会,也未划归附近的社区居委会管理。
  找不到基层组织开证明
  眼看着同龄的小伙伴们纷纷走进了小学校园,6岁的诚诚(化名)也整天嚷嚷着要上学,这让他的父亲王先生着急不已。这些天来,为了拿到一份由基层组织盖章确认的“入学户籍证明”,王先生多次到附近的村委会、居委会及派出所等处咨询,至今没有结果。
  9月6日,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居住的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南镇路170号楼,位于塘山镇南镇村和长春村交界处。2009年7月,他从上一位房主手中买下现在居住的这套房,据他了解,时至今日,这里由哪个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管理尚未划定。眼下儿子面临上学,学校需要家长提交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入学户籍证明才给报名,为此,他找到了临近的南镇村和长春村的村委会,“对方说我是城市户籍,村委会只管农村户籍的居民,入学户籍证明开不了”;找到附近的湖景社区居委会,“对方说我所住的楼不归他们管”。
  记者了解到,170号楼建于2001年,共有5层、24家住户,有居民60余人。多年来,类似的烦恼一直困扰着其他住在170号楼里的居民。住在该楼一单元的陈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年初,她的丈夫不幸患了重病,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家庭经济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生活越来越艰难,本想申请成为城镇低保户,但因为不能向有关部门提供基层组织出具的相关材料,至今申报无门。”陈女士难过地说。
  三机构均称无行政管辖权
  9月6日,居住在该楼一单元的陈女士拿着房产证对记者说,在几年前买房落户的时候,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安局塘山派出所开具的落户地址是“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镇路170号”,并告知她该楼归属塘山镇湖景社区居委会管辖。但在这住了两年多,湖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从未到这栋楼开展过工作。
  9月6日,记者来到湖景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情况,主持居委会工作的肖主任告诉记者,该楼不是湖景社区的管辖范围,“因为如果属于湖景社区管理,上级部门会通知居委会,居委会也会对其开展工作,但时至今日,湖景社区未收到相关文件”。
  记者注意到,170号楼与湖景社区距离较远,中间间隔了几个村庄。当天,记者走访了塘山镇南镇村村委会和长春村村委会。但两村村委会负责人均称,该居民楼的居民都是城市户籍,而村委会只负责管理农村户籍居民。“我们只管治安和户籍,这件事协调不了!”9月6日,面对来访的记者,青山湖区公安局塘山派出所分管该片区的民警戴敏如是说。他告诉记者,以前,高新派出所、彭家桥派出所都对该居民楼进行过管辖,现在又划到了塘山派出所,但从行政关系上具体归属于哪个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管理,他也不知道。
  应归就近社区居委会管理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根据上述规定,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有指导、支持和帮助的义务。
  9月7日,针对170号楼居民面临的困境,记者采访了塘山镇人民政府分管南镇村的张副镇长。他表示,该居民楼处在两村交界处,从地理位置来看,应该是南镇村的土地,但实际上又不归该村管辖。对于楼内居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他表示不清楚,镇政府需要“调查研究”,再给予答复。
  9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南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问题其实好解决,当地镇政府可以将该居民楼划归就近的社区居委会管理。按照南昌市的相关规定,组建社区居委会要达到1500户左右的住户规模。一些零散居住的城市人口,达不到单独组建社区居委会标准的,派出所应向镇政府反映,及时将他们划归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既能解决住户的困难,又便于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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