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周余涛)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举行的“消费安全与消费教育座谈会”9月21日至9月2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各省市及有关地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等被评为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标兵单位。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协会、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等被评为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优秀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协会、陕西省神木县消费者协会等123家消协组织分别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