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高 峰 樊仁俊 记者吴采平)针对培训纠纷中存在的打着“考试保过,不过退费”宣传口号夸大培训效果,忽悠消费者;签订“阴阳”培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不完整,规避责任;合同格式条款明显不利于消费者等现象,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制定了《武汉市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在该市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推行。
据武汉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近些年,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投诉一直高居不下,培训市场秩序亟待规范。今年8月初,武汉市消费者刘女士到该市江岸区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报名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培训费为1700元。然而报名后却一直不开课,直到快考试前才开始上课。到考试时,刘女士总共只上了4次课。临考前,该培训课程的老师向刘女士承诺:“再交600元就保考过,没考过全额退费。”于是,刘女士又向其交了600元,至此,她已总共支付了2300元学费。但最终,刘女士也未通过考试,而这时培训机构只愿退还其950元学费。对此,刘女士非常不满,便向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大智工商所进行了投诉。经该工商所调解,最终培训机构扣除了刘女士已上的4次课的培训费和相关资料费,退还她1500元。
除了类似刘女士的遭遇外,因高考复读而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因今年高考落榜,家住武汉市吴家山区的彭女士便为自己的女儿报了一个复读班。报名前,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称:“复读班全部由重点高中的退休老师来授课,今年该班有21名考生过了一本线”。听到此宣传后,彭女士交了1.2万元学费。可开课后彭女士发现,在授课老师中,仅有一名是从重点高中退休的。于是,彭女士认为自己被骗了,便向培训机构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无奈下,彭女士向武汉市东湖区消协进行了投诉。后经该消协调解,培训机构向彭女士退还学费1万元。
据武汉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8月,该市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申诉、举报263件,同比上涨了8%;接受有关教育培训维权咨询917件,同比上涨了52%。记者了解到,许多培训纠纷都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而造成的。其中,大多数培训机构自拟的培训协议,仅为一纸单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得十分不明确。对此,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人士表示,在此次推行的教育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约定了培训课时单价、课时及教材费用等内容,并要求培训机构注明授课老师姓名等信息。该示范文本适用于中小学课外培优、艺术体育培训及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等,它的推行将有利于减少非学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有利于消费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