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翔
重庆市12家沃尔玛门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63547公斤,重庆市工商局认定其做法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于10月9日责令12家门店停业整顿15天,罚款269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中7家门店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据10月12日本报A1版报道)。
12家门店停业整顿15天,罚款269万余元,再加上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招招堪称重拳,既让消费者拍手称快,也让我们看到了职能部门维护市场诚信的决心。遏制商业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更多这样的重拳出击。
近些年来,一些国外零售业巨头凭借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品牌优势,在我国市场攻城掠地,迅速壮大,他们以“一站式购物”、“天天低价”的超市连锁新业态取代了传统百货公司的封闭模式,方便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受到百姓欢迎。但与此同时,在流通渠道形成的霸主地位也让他们滋生出傲慢心态:对供货商,他们有绝对的谈判话语权;对消费者,他们并不担心人们不主动登门。正因如此,一些大型连锁超市放松了自我约束,欺诈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年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揭露部分城市商业机构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沃尔玛和家乐福均榜上有名。
沃尔玛也好,家乐福也好,在全球零售业都是排名靠前的巨无霸,这些企业在国外经营一直信誉颇佳,在中国市场近年来却屡屡违规,甚至干出了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的事,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违规成本较低有关。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怕影响税收和GDP增速,对大型企业呵护有加,发现其违规行为,习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样做,无疑助长了大型企业包括跨国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以及巧取豪夺的投机心态。
重庆市这次对沃尔玛的欺诈行为重拳严惩,开了一个好头,对国内的大型零售企业都能产生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打击商业欺诈,只有像这样打中违规者的要害,打得违规者喊疼,才能让他们长点记性,昧心逐利的冲动才能有所收敛。也只有在这样的重拳整治下,我们的消费环境才能日趋完善,消费者权益才能免遭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