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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财富公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作者:周余涛


    ■本报记者 周余涛
  “6万元买财富公馆”,这是曾出现在陕西咸阳人民中路的一个醒目的房地产广告。近日,陕西消费者孙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财富公馆的开发商陕西裕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都置业)涉嫌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自己就是上当受骗者之一。
  孙先生向记者投诉称:“我是一名产业工人,家中积蓄不多,看到‘6万元买财富公馆’的广告后,当即去售楼处缴了5000元认购款。可是,到了开盘之日我前去买房,却发现该项目不是6万元1套,我感觉自己被骗了。”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记者进行了调查。在咸阳市人民中路,记者看到醒目的广告牌“6万元买财富公馆”。只需6万元就可以买一套房?这对购房者来说的确十分诱人。但是,据记者了解,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向财富公馆的售楼员询问“6万元买财富公馆”是怎么一回事。售楼员表示:“6万元是特价房,是一室一厅一卫的小户型,40多平方米,马上就要开盘了,要买就赶快排号登记,晚了就没机会了。”
  针对记者提出的“其户外广告是否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这一问题,裕都置业相关负责人孙总表示:“我们是在自己的售楼处附近张贴广告,是经过市规划局允许的。”他对“6万元买财富公馆”做了解释,称:“这6万元指的是首付款,要做70%的按揭。”
  随后,在财富公馆开盘现场,孙先生拿着现金打算购房,而售楼员称6万元的房子只有一套,早就卖出去了。
  针对财富公馆的户外广告是否涉嫌违法的问题,咸阳市工商局秦都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裕都置业的广告没有经过工商部门审核批准,本身就是违法的。其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有诱导消费者的意图,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裕都置业去年就曾因类似问题被工商部门查处过,没想到今年仍出现这样的情况。”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世群认为:“财富公馆的广告用语不符合《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很明显,裕都置业的广告用词含糊不清,容易使人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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