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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应“法”字当先
作者:王建新


      本报讯(记者王建新)2011年10月15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来自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200位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这一论坛主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在出席论坛时发言指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要靠法治,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食品安全法律的框架已经构成,但仍然存在着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更好实现“良法之治”的问题。因此,从法治入手来探讨和研究食品安全难题,这应该是非常重要的途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司司长于军就本次论坛的核心议题——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作了报告。于军指出,当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故意违法违规行为是引发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地方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今年7月,国务院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如何保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良性运转,最终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于军希望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严谨可靠、操作性强的细则和要求,推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实施。
  论坛在“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的主题下,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标准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风险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5个专题。与会专家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方法,提出了诸多的真知灼见,并达成了政府要为实现社会监督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作用等共识。
  论坛还产生了两项非常重要成果。第一项成果是,成立了西北政法大学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这是我国法学院校第一个专门从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科研机构。第二项成果是,举行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化试点”的启动仪式。镇安县是我国商务部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就联合国千年发展项目“中国妇幼营养与食品安全项目”所共同确定的调研和试点县之一。镇安县将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指导和全国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下,就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规范化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形成好的经验、好的范本,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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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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