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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到底过没过保修期
惠普电脑:质保期从出厂日算起?
作者:何春雷


    ■本报记者 何春雷
  天津消费者靳女士今年4月花1.3万元购买了一款惠普笔记本电脑,最近,靳女士发现电脑自带电源不能正常充电,但当她带着电脑到惠普售后服务站检测时被告知,这台笔记本电脑在她购买前的两个月就已经过了保修期。后经了解获悉,原来是销售商将积压了3年的电脑卖给了消费者,而惠普电脑质保期为3年,并且是按照出厂日期计算质保期的,这样算,靳女士的电脑在购买以前就已经出了质保期。
  靳女士告诉记者,这款笔记本电脑是今年4月9日在天津吾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花了1.3万元。因为父母要用,因此,她专门挑选了一款支持屏幕手写输入功能的产品。买回来后,父母一直插着电源使用,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前两天,靳女士将电源拔掉后发现,该笔记本在带着电池的情况下竟然断电关机了。靳女士怀疑电池出现了故障,因此,她带着电脑到惠普售后服务点检修。客服人员查询该电脑序列号后告诉她,这款笔记本电脑是2007年9月推向市场的,现在已经停产,而且按照3年的质保期计算,今年2月8日已经过了质保期,因此,惠普不能为其提供保修服务。
  “刚买了半年的笔记本电脑怎么会过了保修期呢?如果按照惠普的说法,从出厂之日计算质保期,我今年4月份才买的电脑,岂不是在购买之前就已经过了保修期?另外,按照电脑更新换代的速度,3年前的电脑怎么值1.3万元?”靳女士找到经销商天津吾思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该经销商对卖给她一台积压了3年多的电脑给个说法。经销商负责人告诉她,因为电脑已经售出6个月,因此不能给其退换货,只能由公司为其保修。靳女士对此解决方法不满意:“别人买的电脑都是由厂家保修,我买的电脑为何是由经销商保修?”
  记者致电惠普公司销售电话了解到,惠普现在已经停止生产和销售这款型号为Compaq2710p(GX550PA)的笔记本电脑。按照靳女士提供的电脑序列号,记者在惠普网站的售后服务页面查询确认,靳女士这款电脑的保修状态显示为“已过保”,保修终止日期是2011年2月8日。 记者走访了北京部分数码商场,没有找到这款笔记本电脑在售,但记者查到,淘宝网上有商家还在销售这款电脑,售价不到3000元。
  10月12日,记者就靳女士反映的问题致电天津吾思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公司负责人出差为由挂断了记者电话。10月13日,记者致电惠普电脑客户服务部门。客服人员表示,会联系靳女士了解情况,并及时向记者反馈处理意见。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没有收到惠普的反馈意见。
  按照我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电脑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记者调查部分电脑生产厂家了解到,大部分电脑生产者都是按照发票日期给予消费者提供质保的。如果消费者丢失发票或者没有发票,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质保期。“电脑一般都是由厂家授权的定点维修商进行维修的,按照电脑三包的规定,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如果天津吾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维修资质,那么,它为消费者提供三包的做法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通常的做法,应该是由生产商授权的售后维修点提供保修,三包有效期从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因此,消费者所购买的电脑并没有超过保修期,惠普电脑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张家诚律师表示说。“从这一案例来看,天津吾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消费者的重大误解,将积压3年多的电脑卖给消费者,根据电脑的贬值速度,其市场价格应远远低于消费者所付的价格。从《合同法》公平合理的角度来说,这一买卖合同应该不成立,因此,经销商应该为消费者退货。”张家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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