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标准的修订将让节能灯节电又节钱的特性更加突出。但相关专家指出,如果不加强市场监管,能效标准水平的提升有可能会流于形式。
据了解,2008年初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节能灯等5类产品自2008年6月1日起必须加贴能效标志,能效不达标产品不得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但随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将不达标节能灯的撤柜日期推迟至当年的9月1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表示,这主要是考虑给相关企业一个过渡期。因为与早已实施了能效标志制度的冰箱、空调等大家电产品不同,节能灯相对价值较低,品牌集中度也较低,还有少量不规范的企业,因此,其能效标志制度的实施和监管难度肯定要大于其他大家电产品。另外,由于节能灯是照明行业首次实施能效标志制度的产品,企业对于能效标志的备案制度还不太熟悉。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节能灯能效标志制度实施以来,信息虚标就成为了一个新问题。今年初,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对节能灯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在53个抽查样品中,仅有28个样品的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52.83%。超过两成的节能灯达不到节能效果。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省企业生产的节能灯进行抽查也显示,一些企业虚标节能灯功率,标注功率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赵跃进指出,在历次检测的不合格项目中,以功率虚标为主,也就是将低瓦数产品标高功率,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也会让节能灯行业受损。因此,必须加强节能灯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强制退市,同时要从源头上杜绝小作坊式企业进入节能灯生产领域和流通市场。此外,要通过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让消费者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节能灯。
据了解,我国“十二五”期间绿色照明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逐步淘汰白炽灯,进一步加大节能灯推广力度,最终形成年节电400亿千瓦时的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2016年起禁止销售和进口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陈燕生表示:“目前,在大城市推广节能灯已不是太大的问题,但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市场普及还需要下大力气,这就更需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加速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