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1月2日,记者了解到,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即将出台《沈阳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沈阳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该项政策将有望化解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之外的“夹心层”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沈阳市房产部门在上述文件中规定,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照差别租金给予保障。符合廉租住房实物保障的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交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50%交纳;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70%交纳。届时,“夹心层”租房价有望大幅降低。
沈阳市近年来陆续解决了大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住房保障方式基本确立。今年,沈阳市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房住房政策,重点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两个“夹心层”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重点向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以及在沈阳市长期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倾斜。
为了不增加“夹心层”租房负担,沈阳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内基础设施齐全,房间内四白落地,客厅、阳台、卫生间地面都镶了瓷砖,卫生间墙壁有一半面积镶了瓷砖;客厅、卧室、卫生间有钢制暖气片;卫生间里洗手盆、坐便器一应俱全,上下水管线连接好;厨房里有洗菜水池。届时,租房人只要把所需家具和家用电器搬进来就可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