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通讯员黄玉梅)远看是郎酒,近看却发现在该酒商标“郎”字的右上方与左下方又各有一个小字,分别为“喜”字和“春”字。并且,该酒的厂家为四川古蔺喜郎春酒业有限公司;远看是泸州老窖酒,并标注着总厂专供字样,然而近看却发现,该酒标注的厂家却是四川泸州老酒酒业有限公司。
近日,江西省上高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县县城团结路巡查时,发现商户李某正在销售上述两种假冒白酒。该局执法人员已暂扣李某销售的假冒郎酒28瓶、假冒泸州老窖酒19瓶,并已对此行为立案调查。据悉,近日,上高县工商局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