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魏娜 本报记者洪敬谱)日前,家住安徽省铜陵市的王先生在该市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如愿拿到了该市电信公司多收的600元钱。
今年9月份,铜陵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了王先生的投诉。他于2000年在该市电信公司办理了包年宽带业务,至今没有办理任何变更业务,今年3月份他却被电信公司通知欠费。通过业务查询,他发现从3月份开始自家的上网费用被变更成包月180元且增加了98元的“我的e家”套餐,还被绑定了一个未知号码。王先生非常气愤,多次找电信公司交涉,要求给个说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价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铜陵市工商部门调查了解,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将其他客户的业务加到了王先生的业务下面,操作失误致使王先生无故产生了费用。后经工商部门调解,电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多收的费用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