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梦超)因怀疑国际品牌levi's在衣服的洗涤标识上故意隐瞒重要警示信息,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近日将该品牌服装销售企业北京某商贸公司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海诉称,今年8月7日,他在商场购买了levi's品牌男装针织休闲服一件,回家准备洗涤时发现其水洗标识上有日文标注的“避免使用含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但中文说明中并没有相类似的警示标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将荧光增白剂定性为化学毒物。目前,我国已明令禁止在纸巾、餐具洗涤剂、食品包装器具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如长期用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洗衣,会导致衣物泛黄、起色斑、失去光泽。王海认为,被告北京某商贸公司明知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洗液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及损坏衣物的风险,却只警示日本消费者而不警示中国消费者,涉嫌故意隐瞒警示信息并且涉嫌歧视中国消费者。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自己购货款139元并增加一倍赔偿,并向自己赔礼道歉,赔偿误工费损失100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