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因变成“透明人”而烦恼?整天被房产中介问询住房是否租卖;保险公司会不时推销车险、寿险;电话推销人员居然知道你的存款数额,锲而不舍地推销新的理财产品。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有望在深圳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实现。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信息立法项目组将《关于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调研报告》提交给深圳市人大法工委,结论是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是必要的。据《南方周末》报道,目前该法案的草案书写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获得人大认可后,便可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据悉,此前被舆论高度关注的“人肉搜索”不会被明文禁止。“有83.05%的受访者认为不应禁止,我们在书拟草案时尊重了多数人的意见。”项目组组长、深圳市律协党委书记张勇律师说,“如果该法案能获得通过,将填补我国法律的一项空白。”
2010年年底,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委托深圳市律协进行个人信息立法调研。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获得压倒性支持。在问卷中“深圳是否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一项上,有94.71%受访者的答案为“是”。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是民众抱怨的集中点——七成以上的受访者都要求立法对这些部门的信息搜集与处理加强监管。
“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是最常利用个人信息的机构,同时他们又扮演着监管者的角色。”张勇认为,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就应该从源头抓起,而保管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恰好是这些公共部门,立法的重点就是要将他们搜集、使用公民信息的行为约束起来。
“管住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个人信息被侵害的状况就会减少七八成。”项目组具体负责人、律师徐彪认为,这些机构如果能严格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对社会也会有示范效用。
至今,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并无专门立法,相关条文散落于刑法等法律中。2009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深圳市律协受委托起草的建议稿,具体举例说明了非法搜集、持有、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比如,公务机关收集个人信息必须符合三种情况——在法定必要范围内、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非公务机关收集个人信息,则应符合与当事人有契约关系、无侵害当事人利益、为学术研究必要等条件,违反上述情况就属于违法。
草案还规定,公民对个人信息拥有查阅权、更正权、删除权、收益权和知情权等权益,如果触动这些权益,也将构成侵权。
企业、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围上“防火墙”:草案建议设置信息收集使用的行政许可关卡,对擅自搜集使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从近几年的一些维权案例看,个人信息常常并非信息主体本人使用,侵权发生后也很难被发现,侵权程度的举证更相当困难和麻烦。参照台湾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侵权发生就须赔偿,草案将规定,个人信息侵权诉讼时,只要证明侵权发生,侵权者就将给原告最低5000元的赔付。
为了方便个人信息管理,项目组考虑建议政府学习欧盟国家,设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全面监管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状况。
项目组研究发现,欧盟采取统一立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后遗症。澳大利亚在学习欧盟模式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前卫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结果执行时问题百出,特别是限制了信息产业的发展。“所以我们在采取统一立法的基础上,也借鉴美国鼓励行业自律的方式。”项目组律师石干章说,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就是将一部分的监管权限下放到行业协会,保障信息行业合理利用信息以促进产业发展。 (雷 磊)
(题图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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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交易市场更加“细分”
近日,打工仔赵鹏和他的妻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经成为阶下囚。赵鹏称,他手中的个人信息有两大类:一种是手机号,没有人名;还有一种是一些网站的会员注册信息,可以显示出是哪些网站的用户。”
新华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网站上,这些个人信息被细分成白领名录、股民信息、车主名录、电视购物名录、高端名录、老板手机号码等11大类,其中更包括手机高端用户、高尔夫会员名单、银行高管名录、CEO培训班名录、北京各高档俱乐部会员资料等,甚至还包括学生家长、学校名录等。
“每条记录包括以下字段:姓名,手机号码,以及其他备注信息。如果是企业性质的,包括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职位、地址、区号、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编、email等字段。所收录的数据大部分具有非常高的准确率。”这家网站的广告语如此介绍。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私密的个人信息,这种赤裸裸的个人信息交易,已经出现了更加专业的市场“细分”。
(卢国强 涂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