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12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会议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提高国家标准,力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国家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加强县级机构快速检验能力建设等。
会议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