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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报警装置失灵消协调解商家退款
作者:金永杰 李洪涛


    ■金永杰本报记者 李洪涛
  日前,吉林省和龙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煤气报警装置失灵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退款460元。
  投诉 10月15日,和龙市消费者田女士家进行煤气置换改造。由于担心不能正确操作而出意外,田女士花510元购买、安装了一台煤气泄漏自动报警装置。此后,在使用过程中,田女士多次闻到家里有煤气味,煤气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却未报警。因此,田女士要求商家退货。几经交涉,商家答应退货,但条件是要扣除安装的零件费用和路费150元。田女士不同意,便来到和龙市消协投诉。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最终,商家退还田女士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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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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