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 蔚
并不存在的假房源,让17名北京购房者损失了2871万元。近日,记者接到投诉称,王女士等17名北京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买房被骗,在全额支付房款及中介服务费后,却发现卖主发布的房源为假,造成损失共计2871万元。据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在这17名消费者之前,该卖主还曾经通过中介公司用同样的手段欺骗7名购房者,并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后面17名购房者的购房款补偿前面7名购房者的损失,在后面17名购房者的房款窟窿补不上去的时候,骗子的骗术败露了。
通过中介买房,却迟迟不能入住
17名购房人的代表王女士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中宇慧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慧通)等通过网络及门店,发布了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园北里的房屋信息,并声称已核实房源的真实性。据王女士介绍,先后有17名购房人分别在中宇慧通等中介公司的门店多次了解房源情况,其中有10名购房人的二手房中介服务由中宇慧通提供。
在了解房源信息的过程中,王女士等购房人被告知该业务的负责人为中宇慧通海淀区门店经理李敏生,常青园北里的房源是李敏生的朋友李宁从青远房地产公司获取的,全部房源均可提供李宁和青远房地产公司签署的常青通达新村住宅楼拆迁认购期房购销合同。李敏生以中介公司门店经理的身份负责核实房源的真实性,并进行修改购房合同房主姓名(即改底单)的工作。
王女士称,中宇慧通门店的业务员多次领王女士等购房者实地看房,在价钱谈妥后,购房者和中宇慧通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见证合同,和房主李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并支付了全部房款及中介费。
合同签订后,李敏生把青远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李阳介绍给购房者,称李阳负责改底单的工作,即将房主李宁和青远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拆迁认购合同分别变更至购房人名下。
2011年9月28日,青远房地产公司发出公告称,将于9月29日办理常青园北里5号楼的入住手续。9月29日,李宁和中宇慧通的工作人员告诉购房者,因不能与回迁户同时入住,他们办理入住的时间改为10月9日。10月9日,中宇慧通门店经理冯守波与李宁、李阳再次召集购房者,称他们所购买的房屋尚未经过北京市住建委审批,不能办理入住,青远房地产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入住时间将延后到11月4日。11月4日,购房人仍然没有拿到房屋钥匙,再次被告知要等到11月底才能入住。
经公安机关核实,房源信息为假
11月11日,因为察觉到事情有些蹊跷,多位购房人找到李宁,要求他给个说法。没想到,此时李宁却称他既无房也不退钱,购房者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核实,李宁所发布的房源均为假房源,李宁出示的和青远房地产公司签署的常青通达新村住宅楼拆迁认购期房购销合同系伪造。所谓的青远房地产公司员工李阳,经查明真实姓名为王岩。
据了解,经公安机关调查,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李宁通过中介公司共出售了17套常青园北里的房屋,总价达2871万元,其中10套房是通过中宇慧通出售的,总价为1744万元。这10户购房人共支付给李宁1651万元,给中宇慧通门店50.5万元,给中宇慧通总部42.5万元,均是由中宇慧通门店经理带领购房人至银行办理汇款手续的。
王女士告诉记者,经公安机关调查,在此次受骗的17名购房者之前,李宁曾经通过中宇慧通出售过7套常青园北里的房子,而这7套房子同样为假房源。李宁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后面17名购房者的购房款补偿了前面7名购房者的损失。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已刑拘了李宁、王岩,并已立案侦查。记者曾致电公安部门负责该案的相关人士咨询案件的最新进展,截至发稿时没有得到对方的答复。
王女士担心地对记者表示:“听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说,我们缴付的房款已经被转移,我们的损失还不知道能否被追回。”
购房人认为,中介公司应担责
经过对整个事情的梳理和分析,王女士等购房人认为中宇慧通有和李宁合谋诈骗的嫌疑。“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中宇慧通的员工多次带购房人实地看房,多次撮合交易双方面谈交易细节,并促成房款及有关费用的缴纳。而中宇慧通最后和我们签订的是由其提供的三方房屋买卖见证合同。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员曾表示该种合同不合规,对中介公司没有什么约束。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该房源有问题,中宇慧通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王女士称。
王女士等购房人表示:“既然收取了中介费用,中宇慧通就应该负责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因房源信息虚假而造成17名购房者的巨额损失,中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女士称,17名购房者曾集体到中宇慧通总部讨说法。该公司杜小平总裁承认“中宇慧通曾做过李宁回迁房买卖的经纪业务”,但有关赔偿责任问题绝口不提。记者多次致电杜小平,其手机不是没人接就是关机。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