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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2万人将告别公费医疗
作者:张淼淼


  据新华社报道 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启动实施市级公费医疗改革,22万左右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包括教师、医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等,目前其社保卡也正在发放当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12月23日表示,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的完成。
  公费医疗是一种免费的医疗保障项目,并不需要缴纳参保费就可享受医保报销。其并入职工医保后,则将按照职工医保,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蒋继元介绍,并轨后,缴费比例将和目前的职工医保保持一致。同时,也将持社保卡就医,并按照职工医保待遇进行相关报销。不同的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还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北京市自2010年开始全面启动公费医疗改革,首先在各区县进行区县级公费医疗并轨,截至目前,区县约45万公费医疗人员已提前并入职工医疗保险。预计到2012年初,北京市医保参保人数将超过1200万人。
  “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只能有一两家,并入职工医保后,参保人员可选择多家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不用再垫付医疗费。”蒋继元说,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正式并入职工医疗保险后,他们的缴费比例、参保待遇将和已参保职工一样。
  公费医疗不用缴纳保费,而医保则需要单位和个人负担社保费,这一点在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志刚多少有些失望。但是他也认为,医保会比公费医疗方便些。以前公费医疗只能选定一两家医院,而且报销程序很麻烦,需要自己先垫付费用,再拿着就诊的相关单据去报销,等上个把月,甚至半年才能拿到报销费用。而参加医保后,看病医院可以选择多家,而且持卡就医也比较方便。
  据悉,北京市明年一季度还将出台相关医改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被整合,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与城镇职工并轨,实现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的统一,意味着农民工也将可以享受到门诊报销待遇;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及异地结算。积极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启动按病种分组付费制度改革。其中按人头付费将首先从社区医院开始实施。
(张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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