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政府主推基本社会保障背景之下,瞄准富裕人群的高端商业理财型保险满天飞,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出现中间空当。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要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建立欺诈误导销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保险业诚信规范经营。同时,该意见也被专家解读为释放保险业回归“保障”本质的信号。
意见指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为中心,改进保险服务,不断增强群众信任感和满意度。事实上,这与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不久前在消费者座谈会上的讲话一脉相承。
意见锁定的目标任务是,把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激发行业活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等。
意见提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具体措施,一是有效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问题。建立健全行业统一的销售、承保、回访和理赔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保单售后回访制度,健全保单及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机制,建立欺诈误导销售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完善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机制。兼顾不同投保群体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险条款费率调整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反映强烈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及时改进。三是合理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建设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大力宣传保险射幸原理和运行规律,以及保险业防范道德风险的必要措施,培育正确的保险消费意识,防止和减少社会公众误解。
根据意见,保险业将加大保障范围。意见指出,要完善流动人口保险保障与服务体系,如扩大农民工意外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补充工伤等保险产品,推广家政人员保险,为留守儿童和老人提供保险服务等。推进“三农”保险、完善农村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并创新产品将成为未来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重点。在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意见还表示,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扩大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保经办服务。 (崔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