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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鞠文


  本报讯 1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大力推进监管执法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东峰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及食安办的领导和协调下,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总局的要求,依法履职,加大工作力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取得新成效。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明确各项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分解整顿任务,细化整顿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季节性节日性食品、食用油、酒类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办违法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1月-11月,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14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213.6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56.2万个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4.3万户,吊销营业执照576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件6.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251件。 (下转A3版)
(上接A1版)
  二是强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监管,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各地工商部门积极服务大局,认真做好上海世游赛和深圳大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国工商系统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99.88万个,食品经营主体共计达到517万户。各地工商部门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2011年共抽检食品33.2万组,合格31.2万组。
  三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水平不断提升。总局先后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研讨班和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各地工商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各地工商部门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举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培训班,促进食品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水平。仅在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7.36万人次;举办食品经营者培训班10092个次,培训48万余人次;组织开展街头宣传咨询1.44万次,印发食品安全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363.28万份。
  四是强化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总局会同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八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注重制度完善和手段创新工作。
  王东峰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和区域协调协作,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城乡接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二是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严格质量监管,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强化对食品添加剂质量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继续开展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突出重点场所和区域,特别是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全面检查经营者进货查验、检验合格证明、索证索票以及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特别是“地沟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五是继续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六是继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品种,以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酒类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
  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籍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要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营业执照核发行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济户籍库”,并严格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食品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强化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要按照从入市、交易到退市全程监管的要求,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科学确定食品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充分运用快速检测的手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加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监管力度。三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强化基层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和案件查办工作。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为重点,强化巡查和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并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食品质量承诺制度;④食品协议准入制度;⑤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⑧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⑨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依法索取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销货票据等方面的资料,按批次索取所购进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建档备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合法。二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销售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严禁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装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对销售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对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退市和处置。三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退市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销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对生产企业召回的,应当如实记录并保留企业召回的相关票据。各级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应当退市而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其退市或强制退市,并依法查处。
  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以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为重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以形成部门之间监管无缝衔接为重点的协调协作机制;以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聘请监督员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切实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网上监管水平。要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许可管理、注册登记、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努力形成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和横向联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的目标。二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要加快推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和案件查办数据库的建设,积极引导和指导商场、超市推进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超市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体系,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技术水平。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体系。要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市场检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检验,并把快速检测作为基层工商部门现场监管执法和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技术手段,特别是要强化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要按照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经费、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的保障工作,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要严格监管执法的规范管理,在促进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务求取得新成效。
  王东峰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水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的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要加强协调协作,严格督查检查,加强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新实效。 (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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