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今年第一号违法广告公告,“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双奇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等8条广告因包含“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等违法内容被国家工商总局曝光。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这8条违法广告分别是:1.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2.珍芪降糖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3.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4.那曲雪域冬虫夏草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5.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双奇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6.健都牌润通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7.觅颜清水水晶黑发化妆品广告。该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8.八宝人参润黑露化妆品广告。该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