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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苍山
查处假冒“十三香”
作者:徐开成


  本报济南讯(通讯员徐开成)近日,山东省苍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查处了一起销售侵犯“十三香”注册商标专用权调味品行为。
  据查,当事人褚某于2012年1月6日在南桥镇销售调味品,其中销售的“二十三香”调味品,产品使用较小的虚线字体标注“二”,而以颜色较重、较大的字体突出“十三香”字样,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十三香”。“十三香”是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在第30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当事人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侵权“二十三香”调味品,并处以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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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假冒“十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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