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日前,山东省教育厅推出了《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其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并规范民办学校发展,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
据了解,山东省教育部门准备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选择部分薄弱学校进行改革试验,在不改变公办学校产权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的运行机制,实行学校所有权与办学权相分离,把办学权交给承办者,学校收费和人员管理参照民办学校有关政策执行。此外,该省还将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调动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探索公办职业学校实施联合办学或者变更举办者的试点;积极实验、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
在促进并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方面,该《规划》指出,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以及社会力量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与此同时,建立教师在民办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民办学校重组与退出机制,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体系和管理办法,从而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完善民办教育行政执法和督导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该《规划》指出,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改进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管理办法,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此外,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制度和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职业学校引进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体系,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