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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论坛
让维权别再“追鸡杀牛”
作者:孙瑞灼


    ■孙瑞灼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有时候“为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他呼吁,社会各界要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建设消费友好型社会,增强消费信心。(据《大众日报》3月14日报道)
  今年中消协的年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可谓反映了广大消费者的心声与诉求。来自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60.7万件。面对并不少见的消费侵权行为,消费者该如何应对呢?2011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4%的受访者在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居然超过六成的消费者在合法消费权益被侵害时选择 “默默忍受”,这样的结果让人感到悲哀!调查还显示,正是由于维权成本过高导致消费者选择放弃维权。
  有多高的维权成本,就有多少人选择沉默!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能理解消费者的苦衷。消费者不是不想维权,而是迫于无奈。一个真实的案例:蒋先生花9元钱购买了一款劣质洁面乳产品后,为索赔18元,打官司历时3个多月,付出了3000多元交通费和误工费,最终诉讼请求却未得到法院的支持。试问,类似这样,为了一件价值很小的商品,数十次往返于商家、质量鉴定等部门之间,这样维权你愿意吗?为了维权,让你先垫付数千元的质量鉴定费,你会犹豫吗?而且,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还面临取证难、鉴定难、查处难、诉讼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许多消费者在消费权益被侵害时,首先会考虑维权的成本是不是会超过收益,许多消费者因为怕麻烦,在损失较小的时候一般不会选择站出来维权。可以说,维权成本过高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是造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不仅事关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在笔者看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需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切实减轻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负担。“谁主张,谁举证”,这对于消费者来说,实在太难了。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立场,尽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费者维权所需的鉴定费用,或者规定由商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另一方面,要尽量缩短消费维权的流程,简化程序,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其次,必须切实提高消费侵权的赔偿额度。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相对比是商家违法成本低。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是加倍赔偿原则,显然远远不够。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我国消费者维权获胜后,目前每案得到的赔偿金平均为700多元人民币,而美国平均每案消费者获赔35万美元,两者相差3700多倍。因此,有必要推广《食品安全法》“损一赔十”那样的规定,一方面使造假者得到足够的教训,让他们不敢轻易造假,另一方面使消费者能获得高于所付出的维权成本的赔偿,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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