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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 喝到假酒获赔3000元
作者:肖云辉 卢晖


  本报南昌讯((通讯员肖云辉卢 晖)日前,消费者陈先生向江西省赣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酒店就餐时喝到一瓶假冒“五粮液”,但酒店拒绝赔偿。经过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双倍经济赔偿。
  消费者陈先生在赣州中心城区某酒店就餐时,点了一瓶39度500毫升的五粮液白酒。当服务员将酒放到桌上时,陈先生发现该酒的外包装有些异样,遂要求服务员调换了一瓶。服务员重新上了一瓶同样的“五粮液”,陈先生开酒后一入口便感觉不对,但该店服务员坚称该酒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不存在任何问题,陈先生埋单后将该酒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得知鉴定结果确是假冒的“五粮液”后,陈先生与酒店多次交涉,要求其赔偿损失,但酒店均以不知情、同是受害者为由拒绝。于是,陈先生向消协投诉。消协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酒店对陈先生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协议,酒店向陈先生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陈先生酒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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