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4月至12月,公安部将组织各地连续第三年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自2010年开始以来,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行秩序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京哈、京沪、京港澳、沪昆4条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创建路平均百车违法率降至5.3%。
据介绍,今年创建活动将增加京台、连霍2条高速公路作为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创建路。各地将在巩固前两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增加1条高速公路和1条国道开展创建。力争参加创建活动的高速公路百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国省道百车违法率降至6%以下,通过示范创建带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创建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公路巡逻管控,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违法处罚执行率,通过公路卡口系统及时发现违法车辆并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罚,定期清理交通违法和记分,定期转递交通违法信息;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与交通、安监、卫生、气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相邻交警总队、支队、大队建立区域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会同交通部门对高速公路弯道、坡道中央隔离护栏进行改造,对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完善减速提示标志、减速垄以及震动减速带等设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强化考评监督,对民警执勤执法过程进行动态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活动旨在通过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真正让群众从示范创建活动中受益,在示范路上通行切实感到安全、畅通、舒适。
(钟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