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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卓 本报记者 张 恒
趁着假期,与亲朋好友一起到国外旅游度假本是一件温馨而惬意的事情,但几家旅行社临时拼团,让开心之旅变成了窝心之旅。法律人士表示,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拼团是一种违法操作,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团、退费。
投诉一
糟糕的巴厘岛之旅
大连消费者琳琳今年春节期间交1.2万元的团费,和朋友一起去巴厘岛旅游。可是,当她大年初二赶到机场后才知道,自己和另外几名游客均被并入大连古莲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同时得知,这个旅游团共504名游客,有的来自哈尔滨,有的是从天津、成都、重庆赶过来的,还包括辽宁其他城市的游客,其中有200余人是通过大连古莲国际旅行社报名的。
琳琳说,飞机落地后,504人被分成了数个小团,她所在的团有50多名游客,大家站在太阳底下晒了4个多小时也没等到接站车。大年初五,车晚2小时才到酒店接游客,此时,当地导游早已消失,景点根本无人讲解。初六是自由行,大家都想去游玩几个自费项目,像漂流、出海,还有做SPA,这都是在他们出发前,旅行社介绍的项目。可是,导游联系了一番后却称全满了,根本排不上。最后,很多游客只能在酒店“宅”了一天。大年初七,本是16时的飞机,11时游客就被送到了机场,之后只能在机场闲逛打发时间。“我们上了飞机后,和分到其他团的游客互相交换情况,才发现这趟行程问题非常大。”琳琳说,有的团队游客曾在酒店大堂睡了一晚,还有团队的游客表示,带他们参观的车辆每10分钟坏一次,最后,大家都是打车去逛景点;也有游客称他们住的酒店非常偏远。
接到投诉后,记者多次与大连古莲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方得知记者身份后,以不便接受采访为由加以拒绝,而且不再接听记者电话。
投诉二
飞机上的“欧洲游”
大连消费者周女士日前找到记者,讲述了自己长达一年的艰难投诉。周女士说去年6月她交了15000元团费准备去东欧玩上10天。周女士说,他们一行一共11人,基本都是中老年人,选择了大连国旅推出的东欧十日游线路。“我们本应去年6月24日凌晨一点多从北京飞往东欧,6月23日我们乘坐大连飞往北京的飞机,由于北京那边天气等原因,我们在机舱内整整坐了5个小时飞机也没起飞,后来又在机场大厅内等了一段时间,直到确认起飞不了了我们才离开机场。”周女士说。
“本以为旅行社会给我们改签明天的飞机,没想到旅行社说,就因为我们没有准时赶到北京,这趟旅游黄了。”周女士说,他们一听这消息都感到十分惊诧,但一想如果旅行社能退款也行,没想到旅行社给的答复是,按规定只能退给他们本次旅行费用的50%。
事后周女士才知道,她们并不是独立发往东欧的团队,而是跟北京的一个团拼在一起的。
大连国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去机场前几天他们就将一份含有重要提示的材料发给了这些旅游者:“旅游团签证为团体签证,国家要求整团办理出境手续,如果你是从外地抵京,由于天气等因素,有可能会造成航班延误等情况,如果延误可能会造成你个人无法出行,因此请你尽量选择提前一天抵达。务必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该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已尽到了提醒义务。往返东欧的飞机票和酒店等都提前订好了,无法取消。游客没有按时到达北京自己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旅行社只退50%费用是有道理的。
●律师说法
被“拼团”可索赔
大连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认为,国家旅游局印发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中有明确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因此,旅行社拼团是一种违规做法,应该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承担向消费者的赔偿责任。 (张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