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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专项部署
全国排查“咬手酒瓶”
作者:耿记安 张磊


  本报讯(记者 耿记安 张磊)近年来,瓷质或玻璃质撬开式白酒酒瓶屡屡伤人,被消费者戏称为“咬手酒瓶”。记者近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目前,全国正在排查“咬手酒瓶”,河南省多地已收到显著成效。
  自今年春节起,本报就持续关注“咬手酒瓶”问题,并就此问题多次向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督司交流咨询。3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督司专门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质检食监函 [2012]28号《关于通报白酒包装相关情况的函》,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我司收到反映撬开式白酒瓶伤人的情况,一些企业使用瓷制的撬开式白酒瓶盖,当消费者撬开瓶盖后,瓶口易将手划伤。现将此情况通报你局,请你局将此情况通知(含公告)白酒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使用白酒包装,消除安全隐患。”
  5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监督司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质检执函[2012]48号《关于加强“质检利剑行动”酒类执法打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白酒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3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豫质监办字 [2012]25号《关于转发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通报白酒包装相关情况的函>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本辖区的白酒生产企业严格检查,加强监管,鼓励企业对包装形式进行改进或变换其他包装形式,避免伤人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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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查“咬手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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