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庆盛
6月30日晚21时,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在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配置指标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程序将于7月底前发布。(见7月3日《中国青年报》)
消息爆出当晚,很多广州市民纷纷出门抢购车辆,4S店更是通宵加班,限购前夜的广州车市,商家乱中宰客,消费者乱中抢车。赶在晚间发布限购令,发布之后3小时即生效,让市民和车商猝不及防。一项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决策,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出炉,令人大跌眼镜。
媒体评论纷纷把矛头指向限购令本身,质疑限购令究竟会有多大成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在笔者看来,这件事的最大问题并不在此。其实,在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城市交通不堪重负的背景下,政府对机动车数量加以调控未尝不可。北京市通过摇号分配购车指标,上海市拍卖机动车牌照,事实表明,限购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问题在于,无论政府的初衷多么良好,无论政策的效果多么显著,公共决策都不能绕开民意、闭门决策,不能剥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事先没有征求公众意见,甚至连政策“吹风”都没有,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布限购令并立即生效——广州市限购令的最大问题就在于程序不正义。
限购机动车,相当于设定一项行政许可,并在客观上限制了公民权利,而有关地方政府这样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政府若要出台限购令,就要问问民众愿不愿意让出部分权利,寻求民意基础作为政策支撑。政府的重要决策,尤其是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决策,必须事先取得民众的许可,至少应征求和吸纳民众意见。民众的意见可能不一致,这不要紧,将决策草案付诸民众讨论,在讨论中达成基本共识即可。同时,政府应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比如在限制公民购车的同时减少公车并限制公车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只要政府跟民众摆事实、讲道理,符合公共利益的决策就不难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诚然,又是调查研究又是征求意见又是协调讨论,难免增加公共决策成本,并可能让政府想办的事情最后办不成。广州市在限购令上搞突然袭击,也许正是为了“快刀斩乱麻”。可是,通过调查研究让决策更加务实,通过征求意见让政策贴近民意,通过协调讨论凝聚官民共识,这个过程本身极其重要,可以减少执行中的阻力,避免留下后遗症,套用民间俗语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而即便政府想办的事情最后办不成,那也不是坏事,因为政府要办的任何事情,都为了给民众谋福利,理应把民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最重要标尺,政府想办而民众不愿办的事情,就应该不办。
后续报道表明,广州市以突袭的方式出台限购令,让不少广州市民颇有怨声,并引起了专家学者的批评和社会舆论的质疑。限购令的成效如何有待观察,但很显然,这一决策方式已经让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一定负面影响。政府决策要摒弃“替民做主”思维和独断专行的习惯,不能搞突然袭击,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决策不能怕麻烦,不能怕反复,更不要总想着“快刀斩乱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