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2011年,甘肃省工商局共查处传销案件5件,案值247.5万元,罚没款2.9万元,捣毁窝点135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730人次,解救人员26人次;公安机关抓捕55人,3人被判刑,并处罚金5.5万元。甘肃省工商局副局长秦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2011年甘肃省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以打传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努力提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效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联手协作形成打传合力
秦玮告诉记者,甘肃省工商局积极协调,与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打击传销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商、综治、公安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通报、信息共享、工作配合、责任追究等5项制度,对3部门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甘肃省工商局认真履行西部五区三省和西北五省(区)工商机关协作机制规定的义务,主动加强与区域内执法部门互通信息,组织双边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交界地区联防联治和案件异地协助调查。
协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使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及时、畅通,协作配合更加紧密,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为携手铲除传销搭建了平台,为联手防范传销活动异地转移、相互渗透,有效压缩传销违法活动生存的空间,起到了积极作用。
去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广西来宾等地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后,甘肃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群众举报和工商、公安机关掌握的传销活动情况,最终确定兰州、武威、张掖、白银、天水、平凉等6市为全省打击传销的重点地区,确定重点整治的乡镇、街道30多个,并迅速展开整治行动。
张掖市抽调1400名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46名,铲除传销组织3个,训诫、劝返传销人员1300余人。平凉市捣毁传销窝点10个,遣返传销人员170余人,犯有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吴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处以罚金5.5万元。武威市依法取缔传销窝点11处,查获传销人员78人,4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酒泉市查处涉嫌参与“湖南安化黑茶”传销案的涉案人员353人,涉案金额237万余元,公安机关正在对5名骨干分子实施抓捕。
宣传创建无传销社区
据秦玮介绍,除了加强执法协作,甘肃省工商局还推动把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甘肃省工商局会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武威市开展的发放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的“五个一”创建活动经验,为全省全面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起到了示范作用。
在创建“无传销社区”过程中,工商机关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为目标,以宣传相关法律政策、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
甘肃省工商局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剖析案例,以案说法,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和本质特征外,还广泛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村镇、进社区、进集市的“五进”活动;开展了短信传用户、报纸进单位、电视进万家宣传活动;联合综治、公安、司法部门印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下发各地。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群众对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范直销提高打传效能
在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甘肃省工商局还通过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直销市场管理。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甘肃省工商局与直销企业在甘分支机构签订了《甘肃省规范直销市场秩序责任书》,制订下发了《甘肃省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办法》。工商机关还定期召集直销企业在甘分支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和自查整改情况。
秦玮表示,今年的工作主要有4个: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少数民族群众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为名拉人头、收取入门费、聚集人员的传销活动以及网络传销案件,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清理整治力度,严防传销活动向学校、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渗透,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因传销引发的群体事件;三是着力构建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基层打击传销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四是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重点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