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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
大学生暑期找兼职要“三看”
作者:魏敬昌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魏敬昌 记者吴采平)一名武汉的大学生投诉称:“中介公司收了100元资料保管费,说可以给我找工作,但如今既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也不退费。”进入暑期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汤逊湖分会接到多起大学生暑期找兼职被骗中介费的投诉案例。为此,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提醒在校大学生暑期找兼职时应坚持“三看”原则,谨防被骗。
  2012年7月9日,武昌理工学院大二学生李坤在赶集网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便与该信息上所留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让李坤到武汉市洪山区鹏程国际大厦B座一家名为武汉林合人力资源的公司进行洽谈。在洽谈过程中,该公司相关人员让李坤缴纳100元资料保管费,并承诺帮其找工作。缴费后,李坤曾多次与该公司联络询问找工作事宜,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一直没有给李坤安排工作。当李坤以未安排工作为由要求对方退还资料保管费时,却遭到拒绝。李坤于是将该公司投诉到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汤逊湖分会。
  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汤逊湖分会会长范冬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分会已经接到7起类似的大学生在暑期找兼职被骗中介费的投诉,消协通过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动已为大学生追回了被骗的费用。范冬生表示,在校大学生在暑期找兼职时,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单位。求职成功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约定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伤害处理等内容。如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凭借书面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此外,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还提醒大学生,暑期找兼职时为防止被骗,应做到“三看”:一看证照,合法的经营性职介机构均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含 “职业介绍”)和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均应在其服务场所向消费者明示;二看收费,职介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职介服务费时应当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消费者要保存好发票、收据等资料,以备维权之需;三看待遇,如果职介机构或用人单位给出的职位待遇很高,却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如学历、技能等漠不关心,那么这极有可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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