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民进沈阳市委建议
设电动车交强险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今年以来,沈阳市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2.6%,死亡人数高达死亡总人数的35%。这类交通事故中,责任人无能力赔偿的现象十分突出。对此,民进沈阳市委日前建议,应参照机动车交强险制度,设立电动自行车交强险。
  民进沈阳市委日前在调研中发现,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赔偿纠纷通常难以顺利解决,主要原因是车主经济能力不强,加上保险缺位,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时,“有责无能”的赔偿矛盾突显。为此,民进沈阳市委建议,设立电动自行车交强险。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加购一份强制险,保险方式参照目前的商业险品种,如年保费100元,可提供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的保险。每年继续使用的车辆,要办理续保手续。在1年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设电动车交强险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