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背景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去年5月1日,我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始实施。去年11月23日,太原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 《关于太原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的通知》,要求太原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开发商要申报的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及楼房价格等。但太原市有很多楼盘在执行这个规定时都打了折扣,价格标注比实际售价高,不标注容积率和绿化率等关键指标。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为何不能执行到位?开发商为何这样做?相关部门将如何监管?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且看各方观点。
■本报记者 冯铁飞
●话题现场
房屋信息难透明
7月25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的奥林匹克花园销售中心。在销售中心,记者看到竖立着几幅商品房价格公示牌。在公示牌上,记者挑选了一幢标示价格为每平方米7800元的楼房。一个姓裴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楼房现在的价格是7100元每平方米,并称“售价都比公示价格要低,不能以公示价格为准,而且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有不同的优惠”。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这个楼盘的公示牌有的标明了容积率和绿化率,有的则没有标明。销售人员解释说,因为楼盘还没有完工,这些指标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对于记者提出的车位配比率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该销售人员只是含糊地表示,交房时就能知道具体情况了。而关于已售楼房的情况,该销售人员表示不能公示。
当天下午15时,在太原市南内环街万水澜庭售楼处,记者碰到了同样的情况。销售人员称,按规定,如果楼盘价格要提价,必须向相关部门重新申报,为了减少麻烦,他们把价格都标高了,在实际出售时可以灵活掌握。
太原市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现在的房产市场竞争激烈,在国家调控政策及多种因素的压力下,价格成了开发商争取顾客的一个“法宝”,如果公开真实价格,尤其是已经销售的房屋价格及楼盘的详细信息,就会让竞争对手了如指掌,有针对性地调整他们的营销战略,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位开发商表示,在市场竞争中,房价的变化很频繁,有时甚至一天一变,但按照规定,要变动价格必须重新向物价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这样根本来不及,对开发商来说也不公平。
明码标价必须遵守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王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性能、规格、等级、有效期限、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价格法》也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所以,说到底,商品房价格公示规定是开发商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消法》和《价格法》。
在楼房销售中,价格、容积率、绿化率和车位配比率都是衡量房屋是否舒适的重要指标,房屋也是商品,所以购买房屋就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详细信息应该一目了然,这样对消费者才公平。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有利于防止楼市的价格欺诈行为,对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非常有利。
要想让开发商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监督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开发商违规成本,加强群众监督,发动消费者的力量。除了对违规开发商处罚外,还要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开发商承担的违规成本高,自然不敢乱来。房地产市场才能更规范,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透明交易利于双赢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王世华
商品房明码标价不仅能使消费者理性消费,还利于房地产企业提高信誉度,能达到开发商和消费者双赢的结果。但目前的情况表明,这个政策在不少地方走了形式。造成商品房价格不透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开发商不讲诚信。开发商之所以不公示价格和楼盘具体信息,是因为他们觉得公示这些就不能忽悠消费者。现在的楼盘都请专业的代理销售公司。虚标楼房价格和不标容积率、绿化率等详细信息,有代理销售公司的“功劳”。代理销售说到底就是包装楼盘,把容积率小说成紧凑,绿化率小说成大气,价格高则成了高贵。这样忽悠出来的楼盘,不公示真实信息,正好说明开发商的不诚信。另一个原因是相关部门对政策执行不力。一些部门跟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开发商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据《价格法》,不对楼盘信息公示的开发商最高可以被处罚50万元,至今在全国也没见到几个被重罚的开发商。为什么没被重罚?就是因为执行不力!
开发商如果把价格完全透明地标示出来,并且把容积率、绿化率和楼房配套设施的详细情况全部公之于众,这个开发商的房子肯定卖得快卖得好。面对一个讲诚信的开发商,消费者在比较同一水平的楼盘后,自然会选择讲诚信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这样一来,消费者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开发商也赚了个盆满钵满,大家何乐而不为。
价格公示作用有限
■山西省浩天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顾浩天
商品房明码标价,并且公示楼盘内每一幢房屋的详细信息,这个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开发商哄抬房价,规范销售,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但这个办法目前看来没有多大效果。
首先说价格,规定要求开发商必须向物价部门申报楼房的价格。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房屋价格是由开发商申报的,物价部门一般会按照开发商申报的价格进行公示。这样开发商就有了操作的余地,本来卖8000元每平方米的房子,他申报为10000元每平方米,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开发商都不必担心违规。现在竞争激烈,没有哪个开发商愿意逆市涨价,所以价格公示就流于形式了。
至于容积率和绿化率,开发商可以说在没全部完工之前不能确定,申报给相关部门的只能是一个计划。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在没有完工之前,谁也无法确定他们的容积率和绿化率还有车位配比等详细数据。等到全部完工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钱都已经装进开发商腰包,这时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太原市在售的楼盘,五证齐全的只占一部分,而根据规定,只有五证齐全的房子才能公示价格等信息。因此,我个人认为,在太原市实行商品房价格公示的作用是很有限的。要想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对商品房市场各个利益群体均有效力的监管体系,才是根本的出路。也只有这样,商品房市场才能健康理性地发展。
微话集锦
@梦想:我们小区当初开发商承诺绿化率很高,容积率很低。住进来才发现,每栋楼前有片小草坪,种着一排小树,楼顶放着些花盆。开发商说,过几年小草长大了,小树长高了,绿化率自然就高了。至于容积率嘛,哼哼,我站在我家阳台上能看到对面阳台上花盆里长着几棵草,后来才发现,购房合同里没标容积率和绿化率。
@肚子:商品房销售
网上明码标价系统,唯一的用处就是知道哪有房开盘,价格真的不靠谱。“一房一标价”规定要求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这就涉及了土地、城建、规划、房管、物价等众多部门,如果仅靠物价部门来监督这项政策的执行,便如同隔鞋搔痒。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便在意料之中。
@奇奇:作为80后,
买房成了我最头痛的事情。有时候我在想,既然叫商品房,为什么我就没见哪个楼盘在卖房前明码标价呢?如果不标上价格和商品的性能,又何来商品房一词呢?我认为政府是可控地产商暴利的。例如:以每平方米楼面地价2000元、建筑成本2500元、税金500元、地产商毛利1000元,这样不就得出每平方米造价了,再给开发商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不就得出房价了吗?
@汪涌:如果国家没
有一套严格的监督执行体制,只是制定政策又有何用。有的县级的城镇,人均月收入不及1200元,房价却在4000元左右。国家严格要求商品房明码标价,对房地产企业违反承诺和国家法律规定,出现房屋质量、层高、车位、绿化率、小区配套缩水的,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给予高额的行政处罚,果能如此,购房者幸焉,房价也可抑制。
(冯铁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