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洪涛
冰箱、彩电以旧换新很常见,但房屋以旧换新还是一件新鲜事儿。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当地媒体刊出的一则广告引发民众热议,原来是一个名为复地康桥小区的新楼盘推出了房屋以旧换新活动。该活动具体如何操作?目前进展如何?消费者参与活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调查采访。
房屋也可以旧换新
近日,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总部联合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协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4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和专业二手房评估公司,以复地集团开发建设的复地康桥小区楼盘为样本,试点开展房屋以旧换新活动。
7月30日上午,负责复地康桥小区营销策划的复地长春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副经理刘爱萍向记者介绍,房屋以旧换新活动是从6月下旬开始的。所谓以旧换新,就是想在该小区购房的客户,如果手中有二手房想要出售的,可以由该集团指定的二手房公司代为销售或回购,客户销售二手房所得款项,再用于购买该小区在售楼盘的住宅产品。参与以旧换新的购房者,需要先交付2万元定金。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因购房者的主观原因导致旧房没有卖出去,定金不予返还。若中介机构代为销售,销售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由中介机构自行以评估价收购,所得房款须在转让后3日内补齐应向开发商缴纳的剩余房款或者首付款。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王英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以旧换新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营销手段,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津法规,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是支持和鼓励的。
已有40多位参与者
刘爱萍表示,已有40多位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购房者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目前,虽然购房者的二手房还在销售中,但签了合同的购房者如果急需用房,可以先交少部分房款,就可以拿到新房钥匙。
52岁的杜先生在长春市朝阳区大通花园小区有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的二手房,由于儿子明年元旦结婚,便打算卖掉旧房给儿子买套新房。当他得知上述房屋以旧换新活动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对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质量等进行了详细考察。目前,他已参加了房屋以旧换新活动并签了购房合同。7月31日,杜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种售房方式很好,省去了购房者卖旧房子的麻烦。另外,旧房子卖出去后,房款不用转手,由二手房中介公司直接划到开发商的账户上,这样既方便又安全。”
长春市民刘先生和爱人都在政府机关工作,也参加了此次房屋以旧换新活动并已签了购房合同。他告诉记者,自已的一套面积为85平方米的旧房,由二手房评估公司评估了42.5万元,每平方米5000元,“价格也算公道”。他在复地康桥小区选中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是每平方米5500元,总房款为49.5万元。自己还需要再掏7万元钱。“选择房屋以旧换新时,心里确实很矛盾,因为毕竟以前没听说过,害怕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现在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就等着二手房中介公司把旧房子卖出去,然后就可以住上新房了。”
确保房价评估公平
据介绍,为了搞好此次活动,复地康桥小区拿出300多套房源。在该小区采访时,很多前来咨询的市民对房屋以旧换新的营销方式表示可以接受,也有部分市民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正在犹豫是否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市民葛女士说:“最担心的是我家二手房的价格评估,如果是由正规的公司来评估,并且做到公平公正,我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分析指出,在房地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及楼市调控力度不断加强的今天,很多开发商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断创新营销方式。“房屋以旧换新的营销方式确实很新颖,如果真正让消费者得到便捷和实惠,可以说是一件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办好。”
针对购房者的上述担心,宗守运指出,房屋以旧换新活动中,二手房价格评估环节确实十分重要,直接涉及购房者的利益。如果二手房评估公司由开发商指定,就存在价格评估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的问题。二手房评估公司最好由包括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内的第三方指定,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开发商与中介公司合谋故意压低二手房评估价格的情况。
●相关提醒
委托销售合同要慎签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宏亮表示,购房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除了二手房评估环节外,还应该注意委托销售环节存在的风险。对于委托销售的二手房公司,购房者除了验看该公司相关资质外,还应该签好二手房代理销售合同或协议书。由于一些二手房代理销售合同不是格式合同,签定合同时,应对二手房的价格、交款方式、产权转让、契税等进行详细约定。在房款的支付上,最好是由购房者自己直接交给开发商,而不是由二手房公司转交,以免出现截留现象。
谈到购房者所交定金的问题时,朱宏亮律师指出,定金是否退还完全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应该详细拟定相关责任条款。 (李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