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 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浙江发起千家食品企业诚信自律倡议
作者:郑铁峰
图片


    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负责人查看食品经营企业的消费投诉和解平台
郑铁峰/摄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8月13日,浙江省工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起“千家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倡议”,杭州大厦、联华华商、华润万家等12家食品经营企业在启动仪式上,签署了《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宣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及向全行业发出倡议。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政府于近日在该省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该省工商机关围绕排查出的隐患,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行为、重点区域,全面部署并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浙江省消保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食品流通企业是食品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守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商机关,首先要把好食品准入关,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并督促企业设立食品消费预赔金制度。”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主任吴国升表示,不仅如此,在食品维权领域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能力,并广泛发动消费者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工作中来。
  在启动仪式上,浙江省消保委向全省食品经营企业发出倡议,希望企业切实履行食品消费安全第一人责任,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实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临保明示、下架退市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费维权,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建立消费纠纷自我和解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设立食品消费预赔金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在经营活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验、检测、检查等行动,主动接受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据介绍,此次倡议活动为浙江省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百日行动拉开了序幕。从7月15日至10月25日的100天时间里,全省消保委系统还将结合社会监督职能,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比较试验、消费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覆盖全省县、乡、村三级的3万多名消费维权监督员,以及188支消费维权义工队,5千多名消费维权义工,也将深入社区、农村、大街小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的消费调查、收集食品安全风险情报,调解食品安全消费纠纷,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浙江发起千家食品企业诚信自律倡议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