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公安部部署自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本地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设置查缉卡点,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开展查缉行动。相邻省、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依托公安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建立跨省、跨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方案,通过开展异地执法、集中清查、区域性统一行动等方式,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将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的同时,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把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工作延伸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服务网点,并监督现场按规定粘贴临时行驶车号牌,防止不按规定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将严格监督车辆安装符合《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规定的固封装置,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发生。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