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站候车人流较大,经常有乘客不顾危险在靠站的公交车间穿行
■本报记者 王照重/文 董芳忠/摄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两辆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挤死了一名在校大学生,此事引发人们对肇事公交车赔偿问题的关注。据了解,济南市现有4000多辆公交车,不仅全部没上商业保险,也没有上交强险,却能每年通过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车辆年检,到底怎么回事?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无险”公交车肇事赔偿难
8月7日,在济南市舜耕路公交车会展中心站,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被先后进站停车的两辆公交车挤死。从事故现场照片上看,两辆肇事公交车分别是152路和48路,两辆公交车先后进站停车,前后停车距离不足半米,行人从中间穿行,危险可想而知。据济南市历下区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是前车司机未见车后有行人穿过,起步时误倒车酿成悲剧。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急诊科的接诊医生表示,受伤女孩的头部和胸腔伤势十分严重,被送到医院时已经不行了。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当天就被公安部门刑拘。经记者多方了解,有关方面至今没有明确如何赔偿的问题。
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了解到,2011年录入公安机关事故处理系统的全国公交客运肇事共计2711起,造成690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781万元。而有关济南市近两年来的公交车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济南交警部门未向记者透露。
济南的公交车司机曾向媒体透露,公交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按照公交公司惯例,如果责任方是公交车,经双方协商,两三百元赔偿款能解决的事故,一般都由公交车驾驶员个人掏腰包,若被公司知道了还会被罚款,扣奖金。一旦发生赔偿金额较大的事故,就得上报公司,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公交司机会直接被除名。该公交车司机表示,因为济南的公交车都在路上“裸奔”,没上任何保险。
不投保理由牵强
记者了解到,2006年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济南的公交车真的没上交强险吗?就此问题,记者先后两次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采访。8月16日,济南市公交总公司答复本报记者称,公交车没有上保险的情况属实。
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在回复中指出,公交车的年检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济南市车管所还会对公交车年检进行上门服务。公交车没有上保险的情况属实。目前公交公司有4000多辆公交车,都上全险的话要花费5000多万元,而公交公司每年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不到500万元。公交部门作为公益性企业,代表政府为老百姓提供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不投保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同时,公交总公司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有严格的规定,不会出现公交司机自掏腰包的情况。目前,公交部门正在与有关单位就车辆保险问题进行积极洽谈。
对济南公交总公司的说法,有关人士却指出,法律规定的交强险只有1000余元,商业险属于自愿购买,公交公司投保交强险的费用与每年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并没有明显差距,不存在省钱的问题。公交公司这样做,是因为法律意识太淡薄。
不上交强险违法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交强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济南市4000多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公交车,是怎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年检的呢?8月17日,记者试图采访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但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答复。
私家车主李先生对济南公交车不上险就能正常上路感到很惊讶。“公交车和私家车都是机动车,凭什么公交车就能不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约束,就能不买保险?就能上路还没谁检查呢?难道公安机关每年对机动车年检,还执行两套标准吗?”李先生质疑说。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保险部高级合伙人文剑南律师认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内行驶的机动车都应投保交强险,否则就是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文剑南说,交强险是为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如果肇事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车主再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配合、不愿意按照规定足额赔付,受害者的利益将得不到足够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也表示,公交车是与乘客接触最密集、与乘客接触频率最高的车辆,乘客情况复杂、道路情况多变,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会高出一般车辆,若不投保交强险,就是对乘客和潜在受害人生命的一种漠视。若没有交强险的公交车能通过年检,是交管部门的失职,会导致有关法律法规只给老百姓制定,导致其他权力部门的班车、自用车也可能不买交强险,在年检时也被网开一面的情况发生。
私下赔偿不可取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8月1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交强险承保亏损首破百亿元,36家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绝大多数大幅亏损,全年亏损达到112亿元,交强险五年半累计亏损高达287亿元。包括山东省在内的5个省亏损最为严重,经营亏损达到63亿元,占全国交强险经营亏损的69%。
国内知名保险经理人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强险承保亏损,就意味着承保公司保费收到的少,出险后赔偿款赔付的多,山东省又是亏损最为严重省份之一,这就说明,在山东省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方面,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总体是受益的。
公交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保险赔付条款足额赔付;如果肇事车辆没投保交强险,当事双方只能协商赔偿问题,这就会出现强势一方很可能会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和途径,影响弱势一方的索赔要求,弱势一方就很可能维护不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这可能是私下赔偿花费会大大低于投保花费的原因之一。
据记者了解,就全国而言,主要大城市的公交车都投保了交强险,作为首都北京的公交车,轻微的剐蹭、挤伤等事故也是经常发生,这些公交车全部投保了交强险,也是投保交强险受益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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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为老人投保公交车厢意外伤害险
今年7月,受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哈尔滨公交管理处在平安产险黑龙江分公司,花费300万元保险费,为哈尔滨市7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公交车厢意外伤害险。从保险启动以来,目前哈尔滨已有5位老人获得保险理赔服务,成为公交车厢意外伤害险首批、也是目前唯一一批受益者。
据悉,从今年5月10日起,公交车厢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正式启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系哈尔滨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在籍70周岁以上 (含70周岁)老年人,在为期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乘坐市区实行城市通IC卡的105条公交编码线路车辆时,自踏上公交车上客门脚踏板,至离开公交车下客门脚踏板、双脚着地时为止,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意外因素导致在公交车上遭受的意外伤害,均可得到保险保障。
据悉,老人乘坐公交车受伤后可得到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四项保险保障。其中,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金额为15万元;意外伤害事故残疾保险金额为15万元;意外伤害事故医疗保险金额为5万元;住院日津贴为10元/人,在医疗救治理赔案件中,规定全额赔付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费用支出。
(王照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