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超速、超标是每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重中之重。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我国现存的电动车保有量超过1.4亿辆,2012年中国电动车产销总量将突破3000万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电动自行车在外形和速度上更接近摩托车。一般把时速大于20公里,车体自重大于40公斤,没有脚踏行驶能力的电动车,称为电动摩托车。近年来,由于电动摩托车的国标迟迟未出台,对其是否纳入机动车管理没有明确说法,加之其具有节能、轻便、骑行舒适、经济实用、适合市民的出行需求等特点,许多城市都没把发展电动摩托车当回事,直到路上狂奔的电动摩托车造成的交通混乱和安全隐患成为城市棘手的管理难题,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西安市交通事故纠纷研究中心的数据表明,近几年交通纠纷中,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据总数的50%以上。安全问题成为一些城市禁止电动摩托车上牌、上路行驶的理由。但不少观点认为,交警部门应将电动摩托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部门不去规范和整顿,片面地一禁了之不合适。那么,电动摩托车的国标是否应尽早出台?是否应该限制电动摩托车上牌上路?如何规范电动摩托车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使用?且看各方说法。
———详见A2版《要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