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寿富 记者洪敬谱)安徽省黄山市工商局黄山风景区分局近日快速处理了一起因旅行社未给游客安排好住处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最终,被投诉的旅行社为游客安排了住处,并赔偿游客房间差价1500元。
10月2日晚9时许,黄山风景区分局接到一批南京游客的投诉称,黄山一家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为他们安排住处,导致他们滞留在景区内的一家酒店大堂。接到投诉后,黄山风景区分局立即安排其下属的北海工商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调查:投诉游客是通过旅行社到黄山景区游玩的,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应安排该批游客在黄山风景区的一家酒店内住宿,标准为星级单独房间。结果,旅行社未能履行这一责任。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最终,旅行社导游为投诉游客安排了酒店房间,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旅行社赔偿游客1500元的住房差价。对于这一处理结果,投诉游客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