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山东部分高职院校指定实习企业遭质疑
作者:尹训银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我感觉还没学到多少理论知识,就被学校安排去酒店实习了,而且直接当服务员,干的全是体力活,每月工资才几百元。我甚至怀疑,学校是不是为了赚钱,才安排我们这些学生去实习的?”近日,山东省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大三学生小磊告诉记者,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去指定单位实习,不去就没有实习学分,不能顺利毕业。学校的这个要求让他难以理解。
  根据小磊讲述的情况,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山东省不少职业学校的学生都存在“被实习”现象,这些学校大都要求学生在大三时集体到指定企业去实习,实习结束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而只有拿到实习学分的学生才能领到毕业证。一些学生反映,他们实习的工作大都与所学专业毫无关系,是纯粹的体力活,因为牵扯到学分问题,所以他们虽有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每年学费5000元,上课时间却被学校安排到指定企业去实习。在实习期间,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在这家企业干了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廉价劳工。”小磊说,他是学管理专业的,学校要求他们班的同学一起到一家酒店去实习,做服务员工作,并且没有教师陪同。在调查时记者拨打了小磊就读的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院办电话,接电话的办公室韩主任表示,他对学生反映的情况不是太了解,需要调查一下才能答复。
  记者调查发现,像小磊这样“被实习”的现象在山东省不少高职院校很普遍。山东省潍坊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专科三年级学生王阳(化名)就有着相同的遭遇。王阳说,刚上大三,学校就要求他们提前出去实习。“我知道学生毕业前要去实习,但我们的实习时间应该是明年上半年,现在却突然提前了半年,打乱了不少同学的安排,很多同学报考的各种资格考试也不得不因此暂时搁置。因为如果不去实习,我们就拿不到25分的实习学分,学校规定,没有实习学分就不能毕业。”
  针对部分高职院校安排学生去指定企业实习并与学分挂钩的做法,学生们褒贬不一。赞成的学生表示,这有助于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反对的学生表示,学校用毕业证来捆绑学生的实习去向不够人性化,也不合理。“我觉得学校这样做像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来出卖,从中牟利。”一位受访学生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教育厅于2011年9月下发《通知》,规定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协商,保证学生每天顶岗实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原则上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山东省日照市某职业学院旅游学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职业院校普遍实行‘2+1’教学模式,即2年学校专业学习加1年校外实习,各高职院校可根据专业不同制定相应的实习计划。学校安排学生实习的本意是为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有助于丰富其就业经验。关于学生们反映的待遇低、用工时间长等问题,这是企业根据业内情况来制定的,确实需要有关法律和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完善和监管,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3 版:生活·教育】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山东部分高职院校指定实习企业遭质疑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