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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位”提升监管效能
——访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副所长叶明青
作者:陆莉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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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 莉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旅游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每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到此游玩,食品市场的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成为衡量该县旅游市场综合管理能力的具体指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阳朔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推行“三到位”食品市场监管模式,让监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近日,记者采访了城区工商所副所长叶明青。

规范经营主体

  叶明青说,过去,阳朔城区的食品经营店随处可见,虽然方便了当地消费者和游客的购买需要,但因竞争压力大,部分经营户难免会私下干些投机取巧的事。叶明青与同事们商议后提出,有必要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给予大力扶持,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2011年,城区工商所开始对辖区的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规范,实现了辖区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100%有效。
  主体资格让人放心了,又如何确保经营户规范经营呢?城区工商所将在食品经营户中实行的“一票通”制度与“问题食品倒查制度”结合起来,一旦辖区内出现问题食品,工商所通过“一票通”票据上反映的信息,对经销商的备案情况和台账情况认真核对,组织查处违法经营者。
  “我把这个称为规范经营主体,确保自律到位,应该说效果很不错。”叶明青说,问题食品倒查制度犹如悬在食品经营户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无论是食品批发商还是零售商,谁都不敢因眼前的不法利益铤而走险。近两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推行该制度后,经营者的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更加规范。

统一履职标准

  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规范了,作为监管者的监管水平也应迎头赶上,城区工商所又推出了第二个“到位”:统一履职标准,保障履职到位。
  叶明青说,2011年以来,城区工商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目标责任考评中,明确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的监管任务和履职标准,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并将辖区内的287个经营户,分成4个网格分片监管,平均每个工商人员负责监管72户,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这些只能说是为市场监管打了一个基础,日常监管、动态监管两者相互配合,才能让履职到位真正落实到位。”叶明青说,目前,城区工商所要求工商人员每个月要对不少于10个品种、20个批次的各类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并加强对重点食品检测的力度和频次,确保食品市场的整体质量合格。此外,工商所还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开展一系列的市场专项整顿,平时,还要对食品批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强化宣传教育

  既要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又要确保市场监管到位,但并不意味着工商机关可以就此高枕无忧。在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的同时,城区工商所面向消费者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的普及宣传。工商人员在阳朔西街、蝴蝶泉、大榕树景区,在当地的企业、学校等场所均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点,向游客及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知识,同时接受咨询和申诉。这就是城区工商所推出的第三个到位: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维权到位。
  叶明青说,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维权到位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工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时常有消费者被侵权后,要么向经营户大开口,开展过度维权,让消费纠纷演变成治安案件;要么缺少购物凭据,使得无法维权,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气焰。为此,工商人员在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时,不是简单地普及一些法律法规,而是通过不同的案例和事实,让消费者知道经营者的哪些行为是侵权行为,哪些是自身维权时的过激行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及能力。其二,要求工商执法人员的维权服务到位,一旦消费者来到工商机关进行申诉,工商人员要立即展开调查和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让消费者满意。
  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三方一起努力的结果,强调维权到位,既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节约行政执法资源的有效手段。自从2011年推出“三到位”制度以来,城区工商所辖区内因食品引发的纠纷由此前的每年近百起,降至每年不足20起,并且申诉处理完结率始终保持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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