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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不还有辱斯文
作者:金荣喜 王建军 朱海


    ■金荣喜 王建军 本报记者 朱 海

  2011年底,江西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免费对外开放,随着市民办理图书借阅证的门槛越来越低,逾期不还书的现象越来越多,逾期时间也越来越长,引发了大量外借图书流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图书的正常流通和图书馆的服务质量。造成图书逾期不还的原因是什么?约束读者按时还书的规定是否有用,遏制逾期不还的现象有哪些办法?
  12月6日,记者先后走访了江西省图书馆和南昌市图书馆。江西省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自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以来,短短一年时间,仅该馆就有600余人借了3000余册图书未归还。南昌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馆逾期不还现象更严重,未按时归还借书的市民超过了6000人。
  今年10月12日,中国作家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一经公布,当即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莫言热”。一时间,“洛阳纸贵”,莫言作品一书难求。“当时,馆内共藏有16本莫言作品,全部借阅一空,可至今仍有4名借阅者未归还图书,导致很多人想借书都借不到。”江西省图书馆借阅部主任潘小芳对记者说,“借书不还不仅造成图书馆书源紧张,还损害了其他读者的读书权益”。
  潘小芳从事图书借阅工作数十年,平均每天都要处理三四起借书纠纷。她告诉记者,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只要市民在图书馆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借阅证,一次性借阅至多4本书,周期为一个月。如果未按时归还,将按照“逾期一天罚款一角”的规定执行。“读者逾期不还书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将书本遗失,担心赔偿金额高;二是忘记按期归还,不想交罚金;三是不了解借阅规则。当然,也有极少数读者公德意识差,不讲诚信,无视他人利益,自律性差,不按时还书,致使图书逾期。”潘小芳说。“读者逾期不还书,不能简单地看作读者单方面的原因,它折射出当今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存在一定的问题。”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的张海水律师说,“逾期一天罚款一角”的规定是20多年前制定的,如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均收入大幅提高,这个规定就如隔靴搔痒,根本起不到约束读者的作用。由于违规成本太低,不少读者不把还书当回事。
  对于公共图书馆大量流失图书的现状,张海水认为,图书馆应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修改逾期罚款的规定,最大程度地减少逾期不还现象。同时,要制止读者违规行为,修改后的规定必须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不然依然会成为摆设。因为软弱的规定不但不能制止不良行为,反而会使其肆意发展蔓延。
  “罚款制度目的是约束读者行为,但不能一罚了之。既要有惩罚,也要有奖励,尤其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12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图书馆应该建立信誉分制,遵守规则的读者可以得到信誉奖励分,以此延长阅读天数或增加借阅图书量等,鼓励读者讲信誉、守规则。对于不遵守规则的读者,可以让他们参加整理图书、借还图书等工作,通过实践,体会遵守规章制度的意义。
  江西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则指出,图书馆应该将修改后的罚款规定张贴在借阅室、宣传栏等显眼位置,在读者办理借阅证之前,就让读者明白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逾期罚款的规定,要让读者知道罚款的目的不在惩罚借书人,而是保护所有读者的权利,以此鼓励读者自觉按时还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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