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新购手机为旧货消协调解获赔偿
作者:陈斌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陈 斌 记者吴采平)因自己购买的苹果iPhone4S手机实为旧手机,消费者李先生近日向湖北省仙桃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该消协调解,最终消费者获得满意赔偿。
  据记者了解,李先生前不久在湖北省仙桃市一家电器商场花3999元购买了一部苹果iPhone4S手机,然而在拨打苹果全国售后热线电话时却被告知,该手机在今年5月已被激活过,其保修期至2013年5月截止。得知这一结果后李先生十分惊讶,他立即找商家理论,并要求索赔。然而,该商家只同意为李先生退款或者换货,拒绝赔偿。对于商家的这一处理结果,李先生并不满意,于是向仙桃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给予退货并且加倍赔偿。
  经该消协调查核实,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上述商家向李先生赔礼道歉,退还购机款3999元,并赔偿等值新苹果iPhone4S手机一部。对此处理结果,李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2 版:IT·数码】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新购手机为旧货消协调解获赔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