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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
刹车油合格率85.71%
作者:叶华新 胡凯 黄劼


  本报广州讯(叶华新 胡 凯 记者 黄 劼)广州市工商局日前对广州市4S店、批发市场、超市、个体经营户销售的汽车制动液(刹车油)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1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1款商品,经检验合格18款,总体不合格3款,合格率为85.71%。
  据介绍,这次监测采用相关标准,对汽车制动液的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腐蚀性、容水性、抗氧化性、橡胶相容性、低温流动性、蒸发性能、pH值共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部分汽车制动液存在抗氧化性、蒸发性、橡胶相容性、湿平衡回流沸点指标不合格的情况。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
  一、抗氧化性指标不合格。制动液优良的抗氧化性,决定制动液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容易氧化变质,是决定制动液储存期和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制动液抗氧化性差,就容易氧化变质,储存期和使用期就越短,实际使用时就可能质量下降,甚至可能导致制动失效。
  二、蒸发性指标不合格。制动液的蒸发性能不合格,在车辆制动产生高温的时候,可能造成制动液大量蒸发,导致制动失灵,严重的甚至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三、橡胶相容性指标不合格。橡胶相容性差,会使橡胶皮碗收缩变形,造成制动液泄漏使刹车失灵。
  四、湿平衡回流沸点指标不合格。由于制动液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因此湿平衡回流沸点指标相对于平衡回流沸点,更能反映制动液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耐高温性能。
  就目前汽车制动液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广州市工商局将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业户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督促全市经销企业做好同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汽车制动液(刹车油)商品时的注意事项和维权途径。
●消费提醒
  购买制动液时要注意:一是制动液产品有吸湿特性,因此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泄漏。二是合格的制动液外观应是清澈透明、无任何沉淀物及杂质。三是制动液商品标识上应该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批号、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四是要向销售商索取购货发票等有效凭证,以防出现质量问题时做为退换货的凭证。
  使用制动液时要注意:一是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制动液不能混用,在更换品牌时一定要用新加入的产品清洗管路。二是制动液有一定毒性,不能用嘴去吸制动液。三是制动液如果滴在车身上,汽车的表面漆会产生 “咬漆”现象,因此要谨防制动液与车漆接触。四是制动液要远离火源,注意防火防潮,尤其注意制动液有吸湿特性,因此密封盖被开过的制动液放置超过一周后,原则上不宜再使用。五是定期更换,建议视情况2万—4万公里或1年时间应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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