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 朱 海 通讯员 乐 蓓)一辆价值14.7万元的雪佛兰汽车,在消费者交付完按揭款和上好牌照后,竟被发现是消费者此前多次强调不要的“样品车”。
今年11月初,消费者刘先生前往某4S店购买汽车。当时该店除了一辆样品车外再无其他库存新车,考虑到样品车展示时间较长,刘先生反复向销售经理强调,一定要另外从厂家定辆新车。
十多天之后,销售经理主动给刘先生打来电话,称“已经从别的地市调了一辆新车过来,请刘先生到店里办手续”。等签了验收单,缴纳了按揭、购置税和保险等费用,办好上牌手续之后,刘先生才发现,这辆新车就是他反复强调不要的那辆样品展车。4S店承认该车是此前展示的样品车,但由于已经上了车牌,无法再退换。刘先生遂向抚州市消协投诉。
接诉后,抚州市消协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4S店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车辆实为“样品车”的事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终,在抚州市消协的调解下,该4S店赔偿消费者刘先生6000元。